4月7日,濮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、北关派出所成功查处2起非法买卖、运输危险物质案,行政拘留3名违法行为人宋某永、宋某印、武某某,收缴天然气罐36个。
4月7日下午,城关中心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南环路,发现一辆白色厢货车形迹十分可疑,民警遂示意车主停车,对该车进行盘查,发现车内装有10个天然气罐,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,且无任何手续。民警当场将其车辆进行扣押,并将涉嫌非法买卖、运输危险物质的宋某永、宋某印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。经询问,宋某永、宋某印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,私自从事运输、买卖危险物品并从中牟利,两人均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
4月7日,北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检查时,在濮阳县工业路附近发现有人驾驶一辆厢货买卖天然气。民警立即对其车辆进行检查,发现车上集装箱内载有26个天然气罐,且无任何手续,民警立即将武某某控制并带回调查。经询问,违法行为人武某某对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。
目前,3名违法行为人被濮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。